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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离婚诉请的法定情形
  

1、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法规A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



3、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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