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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起诉离婚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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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女方于1984年9月21日在静安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虽有小吵小闹,但总体感情尚可,婚后1985年9月6日生有一儿子,取名h,现年25岁。后来1994年国家土地改革动迁,我家三口一起安置到本案系争房屋内居住,当时房屋性质是公有住房,户口只有男方和女方两人,儿子户口由于读书就学原因所以空挂在男方母亲家(武宁路2525弄31号301室),后来系争房屋于2002年公房购买下后,产权按份登记在男方、女方两人名下,各自占1/2份额。男方女方感情是从1994年开始不好的,女方嫌弃男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且嫌弃男方脏故提出分房居住,自从1994年开始,男方女方就分房居住了,再也没有任何夫妻生活,男方一开始睡在沙发上,后来1996年后,家里换了一个新沙发后,女方就不让男方再睡沙发了,让男方睡在地板上,地板上铺了被单,冬天也是这样,每年冬天都冻得我双脚抽筋,生病发烧,而且男方生病了女方一点都不理睬,都是男方自行去就医,男方为了不让上了年纪的母亲担心,强忍痛苦就这样过日子,只要能有口饭吃就算了,对生活也没什么要求。男方在家里几乎承担了所有的家务,除了烧菜是女方烧以外(应为女方嫌弃男方烧菜难吃),其他洗碗、擦地板、烧水、扫地等都是男方做,常常是女方和孩子在里屋开着空调看电视而男方只能在外间汗流浃背,不做完事情不能到里屋吹空调。自从1996年后,女方由于嫌弃男方,天天从早到晚辱骂男方(港督、神经病、畜牲等等),甚至有一次1997年连续3个月不给男方吃饭,逼得男方只能到母亲家讨饭吃。2007年11月22日,女方一如既往的辱骂男方,甚至有一天晚上骂到凌晨两点,在寒冷的冬天,故意把电风扇开着吹男方,吹得男方冷得受不了,再加上一些家庭琐事,女方再11月21日晚上就严令男方敢出家门,男方求女方晚上太冷,不要敢男方出门,女方就只能在第二天早上8点把男方敢出家门,并把被子扔到门外,儿子把男方的家门钥匙抢掉,男方什么都没拿出来,就带着很脏的被子投靠母亲,也是此时才将这十多难的苦难日子告诉母亲,80多岁的母亲知道后伤心难过,当初母亲在小区扫地收垃圾赚的钱一家一当都贴给儿媳妇,孙子读书贴钱、儿子儿媳买房子贴钱、孙子买电脑贴钱、儿媳妇买冰箱贴钱,这些钱都是母亲牙缝里省出来的钱,女方单位因为买断,每个月只有400元,(女方自从07年8月份开始拿退休工资1600,之前拿400元救济金拿了一年,再之前是下岗工资600左右) 所有生活消费主要是男方来承担,男方每个月病退退休金1500元全部给女方使用,甚至女方07年把男方敢出家门后,男方把退休工资卡挂失后,女方和儿子由于拿不出来钱,尽然带着她弟弟、姐姐、姐夫、妹夫、母亲等6个人上门来吵,前后上门四次,大吵大闹,当时男方和80岁的母亲还有96岁外婆被逼得只能求助邻居,邻居实在看不下去,纷纷打抱不平,打了110后,才平息,接下去女方和儿子就开始天天打电话骚扰,经常半夜和凌晨3、4点打电话骚扰,后来户籍民警让我们拔掉电话线才总算平息,至此女方再也没有拿到男方一分钱,母亲万万没想到却换来这样的结果,痛苦欲绝,至此,男方家里只能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为男方申张人权,申张正义,现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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